物流金融作為物流業和金融業的有機結合,不僅是金融資本業務創新的結果,也是物流業發展壯大的需要,可從三個方面理解和把握物流金融。
(2017年3月) 物流金融是基于 物流增值鏈中的供應商、終端用戶、金融機構和 物流企業等各方的共同需要所產生和發展的,是近幾年才在我國流行起來的。
廣義的 物流金融是指在整個 供應鏈管理過程中,通過應用和開發各種金融產品,有效地組織和調劑 物流領域中貨幣資金的運動,實現商品流、實 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的有機統一,提高 供應鏈運作效率的融資經營活動,最終實現 物流業與金融業融合化發展的狀態。
狹義的 物流金融是指在 供應鏈管理過程中, 第三方物流供應商和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商品和貨幣,完成結算和實現融資的活動,實現同生共長的一種經濟模式。
物流金融作為 物流業和金融業的有機結合,不僅是金融資本業務創新的結果,也是 物流業發展壯大的需要,可從三個方面理解和把握 物流金融。
其次,金融機構金融服務業務創新更需要參與 物流供應鏈的實際運作。主要表現在信用貸款、倉單質押、權利質押、信托、貼現、融資租賃、保險、有價證券的交易和擔保業務中。
因此, 物流業與金融業的結合,不僅代表了一種全新的理念,而且也使金融業開辟的一個新領域。
目前我國的 物流金融現狀,不僅與國際通行做法相距甚遠,而且與 物流業的發展要求很不適應。
雖然,上個世紀90年代工商企業向地區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參股出現了高潮,進而有大型工商企業集團通過建立全資附屬的商業銀行,將資本運作延伸到銀行領域,如中信實業銀行和中國光大銀行的建立。同時,1996年就開始在部分城市國有大中型企業試行的主辦銀行制度,即一家企業以一家銀行作為自己的貸款銀行并接受該銀行的金融服務以及財務監管的一種銀企結合制度。
發展至今,商業銀行在這種結合中仍處于被動地位,股權聯系松散,規模小,實力不強。比如銀行資本與產業資本僅是單一類型的結合,即僅是工商企業對銀行的單向資本滲透。主辦銀行制度僅強調主辦銀行對企業的服務,沒有體現銀行對企業的監控,而且只限于合作協議,沒有長期穩定的產權紐帶。
因此,應完善主辦銀行制度,采取債權債務關系為紐帶的模式。這一模式下的金融業和 物流業之間的關系不是短期、小額和松散的借貸關系,而是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與有實力的 物流企業集團之間長期、大額、穩定的借貸關系。在這種關系的基礎上,金融機構對 物流企業形成一定程度的控制。如在日本的主銀行制度中,主銀行是客戶企業的最大債權人,在企業出現經營危機時會以緊急融資給予支持;而對企業的經營管理則有審核監督的權力。
股權關系的模式
這種模式有兩種表現:當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或 物流企業、生產企業單方面持有對方的股權時,就是單向持股模式;當金融機構和 物流企業、生產企業互相持有對方的股權時,就是雙向持股模式。
金融機構和 物流企業、生產企業間從外在的債權關系發展到內在的股權融合,加大了商業銀行與 物流企業利益的關聯度,提升了 供應鏈運作和管理的效率,降低了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增強了各方的實力,實現了互利共贏。許多跨國公司和跨國銀行多是借助這樣的融合方式迅速發展起來的。
即對那些經營管理和市場前景良好,但由于注資不足而陷入困境的 物流企業、第三方 物流服務供應商,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可將超過一定年限的部分貸款轉為對該類企業的股權投資。通過這種模式取得銀行的信用,可以有效地解決在金融服務中的效率問題。
具體的做法就是商業銀行把貸款額度直接授權給相關 物流企業,再由 物流企業根據客戶的需求和條件進行質押貸款和最終結算。 物流企業向商業銀行按企業信用擔保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開展信用擔保,并直接利用這些信貸額度向相關企業提供靈活的質押貸款業務,商業銀行則基本上不參與貸款項目的具體運作。
該模式有利于相關企業更加便捷地獲得融資;有利于商業銀行提高對 供應鏈全過程的監控能力,更加靈活的開展金融服務。這也是解決 物流企業融資難、高負債、保全銀行資產、強化銀行對相關企業監督和管理的一種途徑。
組建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即利用實力較強的 物流公司專業服務,將商業銀行、生產企業以及多家經銷商的資金流、實 物流、商品流、信息流有機結合,封閉運作,為企業提供全程金融服務。它打破了傳統的地域限制,在無分支機構的地區開展動產質押業務,保證了生產企業及經銷商資金有效運轉,保證 物流企業及時提供配送服務,優化 供應鏈。
人事滲透模式
即商業銀行和 物流企業之間雙向人事滲透,互派人員。由于大型 物流企業集團和第三方 物流服務供應商資金流量大,信貸資金占用多,經濟效益比較穩定,合作風險小,應允許金融機構與大型優質 物流企業集團之間的雙向股權融合,并互派股權代表,建立以股權為紐帶,集商品流、資金流、實 物流和信息流為一體的銀企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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